化妝品

113 年7 月 1 日起化粧品不分類 食藥署: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
113年7月起我國化粧品管理不再分類,繼以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,另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,將分3階段實行產品資訊檔案及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等新制,迎接管理新時代。

化粧品產品登錄
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,除免工廠登記之手工香皂業者外,一般化粧品自110 年 7 月 1 日起與特定用途化粧品自113 年 7 月 1 日起,應分別於產品 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,完成產品登錄;其有變更者,亦同。登錄作業如何進行,DCT Pro提供您用最少時間以及最少花費完成「化粧品產品登錄」服務,歡迎線上詢問相關委託代辦細節。

產品資訊檔案(PIF)
依據「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」訂定應建立「產品資訊檔案(PIF)」實施日期如下:
第一階段:113.07.01 起「特定用途化粧品」
第二階段:114.07.01 起「嬰兒用、唇用、眼部用與非藥用牙膏、漱口水之一般化粧品」
第三階段:115.07.01 起「一般化粧品」(免工廠登記之固態手工香皂業除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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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見衛福部食藥署相關連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40&r=20883039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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